《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》办理
2016-05-17 16:23:36
(1)办理对象:
年满60周岁(含60周岁)以上且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。
(2)所需材料:
①持有本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。
②持有外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,须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《居住证》或《暂住证》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。
(3)办理方法:
①可由社区接受相关材料统一代办。
(4)特殊情况办理:
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(非本市身份证的,须同时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《居住证》(暂住证)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)和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,到市老龄委办公室指定的地点申请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