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时办结制
2016-06-20 17:23:46
一、社区工作人员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、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求真务实,讲求工作效率,对待工作不拖拉推诿,不疏忽遗漏。
二、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、命令、交办事项等要坚决执行,尽快办理。
三、对于初次申请事项的民居群众,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资料,待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,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。
四、没有特殊理由而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要进行批评教育;因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责任,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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