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问责任制
2016-06-21 10:14:26
        一、首问责任人是服务对象来部门或打电话受理的第一位工作人员。
        二、首问责任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礼貌用语来接待来电来访者。急其所急、想起所想、尽心尽职为其排忧解难。
        三、来电来访者需解决的问题,若不属本人职责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不得以不知道为由予以搪塞、推诿或敷衍。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致相关人员联系。当无法联系上相关人员时,应将对方姓名、电话号码及询问事项记录,并尽快联系相关人员时,应将对方姓名,电话号码及询问事项记录,并尽快联系相关人员,使问题得以解决或得到明确的答复。
        四、所有社区工作人员不仅要精通自身业务,还要了解其他条线工作办理程序,以便更好地执行首问责任制。
        五、实行不定期的首问制的抽查制度。如有来电来访投诉,经查实被投诉者存在态度恶劣、推诿敷衍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,一年内被投诉超过三次者,若情况属实,在年度考核中,评定等次为不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