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诺服务内容
2016-06-21 13:56:19
一、承诺服务内容
(一)立等办理事项
1、居民户口迁移,需要社区居委会证明的;2、居民办理《一孩生育服务证》(准生证),需要社区居委会证明的;3、居民领取避孕药具的;4、失业人员中育龄妇女申请二胎指标,需要社区居委会证明的;5、居民办理《就业证》,需要社区居委会证明的;6、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,需要社区居委会证明的;7、居民在失业救济期间办理减免手续,需要社区居委会证明的;8、居民开具特殊病人用药证明;9、居民在家中正常死亡,办理死亡证明需要社区居委会证明的。
(二)社区居委会办理或代为办理的事项及其时限
1、接报居民区清扫保洁、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,2日内答复、解决;2、接报居民区下水道堵塞问题,2日内答复、解决;3、对年老、体弱的老年人输老年优惠证,一星期内送办;4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,经过调查、公示、审批等程序,30日内办结;5、办理《残疾证》的,90日内办结。
二、服务时间
每周一至周五全天;周六、日设值班人员,特殊情况除外。
三、服务方式
一般情况由居民到社区居委会办理,对行动不便的老人、残疾人,可电话联系,社区居委会派人上门服务。社区居委会电话:85105167
四、服务投诉电话:85105167 (直接拨号)